简答: 台湾个人每年结汇在 USD 500 万以内一般可直接在银行办理,足以涵盖 EB-5 投资额。如资金来自父母赠与,要同时处理两件事:台湾的赠与税,以及美国移民局要求的资金来源证明。
结汇及汇款
| 项目 | 一般规定 |
|---|---|
| 年度结汇额度 | 个人每年累积 USD 500 万以内可直接办理 |
| 超过额度 | 须按中央银行规定申请核准 |
| 汇款纪录 | 保留结汇水单、银行对帐单,作为移民局要求的汇款路径证明 |
父母赠与要留意台湾赠与税
- 免税额:每位赠与人每年 NT$244 万。
- 累进税率:超过免税额部分按 10%、15%、20% 累进计算。
- 分年及分人赠与:父母两人各自有免税额,可提早分年规划。
- 申报:须按规定申报,完税或免税证明亦可作为移民局的资金来源文件。
移民局要求的资金来源证明
| 资金来源 | 常用证明 |
|---|---|
| 父母赠与 | 赠与契约、赠与税申报及缴清或免税证明、父母的资金来源 |
| 薪资累积 | 扣缴凭单、综合所得税申报 |
| 股票出售 | 证券交易纪录 |
| 不动产出售 | 买卖契约、登记誊本、原购入证明 |
更多可参阅 EB-5 投资款来自父母赠与及资金来源证明。
环傲的建议
如计划以父母赠与资金申请,宜提早一至两年按免税额分年赠与,并保留完整纪录。具体税务安排应咨询台湾会计师。资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,税额及免税额以财政部最新公告为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