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答: 香港一般就业政策(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, GEP)面向由香港雇主聘请的外籍专业人士,雇主须证明职位真实、薪酬符合市场,且本地难以觅得合适人选。申请人需具备相关学历或技术能力。GEP 无投资门槛,但必须有雇主,与高才通(可无雇主赴港)、优才(计分甄选)、CIES(资本)不同。
核心条件
| 项目 | 说明 |
|---|---|
| 雇主 | 香港实体,真实业务与聘用需要 |
| 职位 | 与申请人资历匹配,薪酬合理 |
| 本地招聘 | 雇主需说明为何需输入人才 |
| 申请人 | 学历/经验/专业资格 |
| 家人 | 合资格受养人可随同 |
入境处会审视公司背景、职位必要性与薪酬水平,空壳公司或明显低于市场薪的安排风险高。
续签与永居
续签通常需维持受雇或符合准许的变更。转永居一般仍要求在港通常居住满七年等法例条件。频繁离港或长期无本地工作,不利续签与永居。
与高才通、优才、CIES
已有香港聘书:优先评估 GEP。符合高收入或名校条件:可评估高才通,弹性更大。综合背景强但无雇主:优才。有大额资产并愿意投资:CIES。一人可比较多条路径,但时间表与披露需统一。
环傲的建议
先确认雇主是否理解担保责任与文件要求,再启动。薪酬应有市场依据。计划长期在港者,同步住房与子女入学;仅把 GEP 当「跳板」且长期不在港者,续签风险高。
家庭应预留公证认证时间,并在签署任何不可退款项前核对合同条款。
薪酬证明与市场水平
入境处可能参考行业薪酬数据。明显偏低的月薪即使用「试用期」解释,也可能被质疑。雇主应准备职位说明与薪酬理据,申请人则核对聘书与递交材料一致。
资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。
本文为一般资料,并非法律/税务意见。详情见香港一般就业政策。
正式决策前请核对入境处最新指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