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答: 美国绿卡持有人须保持美国为主要居所。一次离境超过一年(或模式显示已移居外国)可能被认定放弃。计划长期离境应申请**回美证(Re-entry Permit)**并保留美国联系。
风险讯号
- 连续离境接近或超过一年
- 在外国有固定住所、工作、报税重心
- 美国无住所、无报税、无实质联系
实务建议
- 长期离境前申请回美证
- 保留美国住所、银行、报税纪录
- 入籍时间表与居住日数一并规划
具体个案应咨询移民律师。
撰文:环傲移民顾问团队 · 审阅:Oscar Yip 叶晋轩,创办人及董事总经理
绿卡要求以美国为主要居所。长期离境可能被认定放弃身份。计划一年以上离境应考虑回美证。本文说明风险讯号及维持绿卡的实务建议。
简答: 美国绿卡持有人须保持美国为主要居所。一次离境超过一年(或模式显示已移居外国)可能被认定放弃。计划长期离境应申请**回美证(Re-entry Permit)**并保留美国联系。
具体个案应咨询移民律师。
无固定日数自动失效,但长期离境(尤其超过一年)风险显著升高。
允许绿卡持有人在预先批准下较长时间离境后返回的文件。
须以美国为主要居所,否则有被认定放弃的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