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答: 台湾护照可经 ESTA 免签入境美国,每次最多逗留 90 日。但以免签入境者已放弃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的权利,一般不能在美国递交 EB-5 的 I-485 绿卡申请。想在美国同步递交,须先持学生签证等合法非移民身份在美国。
ESTA 免签与移民签证的分别
| ESTA 免签 | 移民签证(EB-5) | |
|---|---|---|
| 用途 | 旅游、短期商务 | 移民 |
| 逗留 | 每次最多 90 日 | 永久居住 |
| 工作及读书 | 不可以 | 可以 |
| 在美国转身份 | 一般不可以 | 不适用 |
对 EB-5 申请人的影响
- 以 ESTA 入境者:一般须经美国在台协会办理移民签证,不能在美国同步递交 I-485。
- 持学生签证在美读书的子女:如签证公告有名额,可同步递交 I-485,等待期间可申请工作许可。
- I-526E 审批期间:仍可用 ESTA 到美国旅游或看项目,但须如实说明行程,不可在美国工作。
常见误解
- 「先免签入境,再在美国办绿卡」:一般不可行。
- 「待满 90 日出境再入境就没问题」:频繁长时间逗留可能被质疑实际居于美国。
- 「递交 I-526E 后就可以在美国工作」:不可以,须等取得绿卡或工作许可。
环傲的建议
家庭成员分别在台湾及美国时,应按各自身份规划办理方式,例如在美读书的子女同步递交,父母经 AIT 办理。资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