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答: 根据美国 2022 年 EB-5 改革与诚信法案,投资额将由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按通胀调整。现行目标就业区(TEA)约 USD 800,000、非 TEA 约 USD 1,050,000。在调整生效前已递交的合格申请,一般仍按递交时适用的金额处理。规划中的申请人应同时关注区域中心授权期限(现行授权至约 2027 年 9 月 30 日),避免只盯一个日期。
资料更新至 2026 年 10 月。
2027 年后投资额一定更高吗?
法案要求按通胀调整;具体新额以官方公布为准。希望锁定现行金额者,需在 2027 年前完成合格递交(含资金与项目就绪)。
| 日期 | 事项 |
|---|---|
| 2027 年 1 月 1 日 | 投资额通胀调整生效 |
| 2027 年 9 月 30 日 | 区域中心现行授权到期,需国会延续 |
| 递交时金额 | 调整前合格递交一般适用当时有效金额 |
区域中心 2027 年 9 月后会停吗?
现行授权到期后需国会延续;历史上曾有短期空窗与事后安排,以当时法律为准。直接投资不依赖区域中心授权,但同样受金额调整影响。详情见美国 EB-5。
资金来源要先准备什么?
EB-5 最大瓶颈往往是资金来源文件与项目尽职。应倒推:来源卷宗完成日 → 项目认购与汇款 → 律师递交。不要在文件未齐时仅为赶通胀日期而仓促选择不合适项目。
与 NIW 如何并行评估?
可做证据与资金的平行评估,但递交策略与披露应协调。纯资金型不要硬套 NIW;有强专业轨迹者不要只因「朋友都在办 EB-5」而放弃人才路径。
环傲的建议
把 2027 年 1 月与 9 月两个节点写进时间表。已接近就绪的家庭优先完成合法来源与项目尽职;尚早者可继续准备,但不要被「最后一天」营销驱动而跳过尽职。区域中心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称为管理费。
本文为一般资料,并非法律/税务意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