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答: 根據美國 2022 年 EB-5 改革與誠信法案,投資額將由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按通脹調整。現行目標就業區(TEA)約 USD 800,000、非 TEA 約 USD 1,050,000。在調整生效前已遞交的合格申請,一般仍按遞交時適用的金額處理。規劃中的申請人應同時關注區域中心授權期限(現行授權至約 2027 年 9 月 30 日),避免只盯一個日期。
資料更新至 2026 年 10 月。
2027 年後投資額一定更高嗎?
法案要求按通脹調整;具體新額以官方公布為準。希望鎖定現行金額者,需在 2027 年前完成合格遞交(含資金與項目就緒)。
| 日期 | 事項 |
|---|---|
| 2027 年 1 月 1 日 | 投資額通脹調整生效 |
| 2027 年 9 月 30 日 | 區域中心現行授權到期,需國會延續 |
| 遞交時金額 | 調整前合格遞交一般適用當時有效金額 |
區域中心 2027 年 9 月後會停嗎?
現行授權到期後需國會延續;歷史上曾有短期空窗與事後安排,以當時法律為準。直接投資不依賴區域中心授權,但同樣受金額調整影響。詳情見美國 EB-5。
資金來源要先準備甚麼?
EB-5 最大瓶頸往往是資金來源文件與項目盡職。應倒推:來源卷宗完成日 → 項目認購與匯款 → 律師遞交。不要在文件未齊時僅為趕通脹日期而倉促選擇不合適項目。
與 NIW 如何並行評估?
可做證據與資金的平行評估,但遞交策略與披露應協調。純資金型不要硬套 NIW;有強專業軌跡者不要只因「朋友都在辦 EB-5」而放棄人才路徑。
環傲的建議
把 2027 年 1 月與 9 月兩個節點寫進時間表。已接近就緒的家庭優先完成合法來源與項目盡職;尚早者可繼續準備,但不要被「最後一天」營銷驅動而跳過盡職。區域中心收取的相關費用應稱為管理費。
本文為一般資料,並非法律/稅務意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