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答: 申根区的 90/180 日规则是指:在任何 180 日内,最多可在申根区(或居留国以外的申根国家)逗留 90 日。持葡萄牙、希腊或马耳他居留者,可在居留国长期居住,前往其他申根国家时则受此规则限制。
两类人士的分别
| 申根国家居留持有人 | 免签护照持有人 | |
|---|---|---|
| 居留国 | 可长期居住 | 不适用 |
| 其他申根国家 | 任何 180 日内最多 90 日 | 整个申根区任何 180 日内最多 90 日 |
| 例子 | 葡萄牙、希腊、马耳他居留 | 加勒比海投资入籍护照 |
怎样计算?
以入境当日往回数 180 日,计算期间在相关申根国家的逗留日数,合共不可超过 90 日。
- 例一: 希腊居留持有人在法国逗留 60 日、意大利 30 日,同一 180 日内已用尽 90 日。
- 例二: 加勒比海护照持有人一月在欧洲 45 日、三月再去 45 日,同一 180 日内合共 90 日,须等较早的日子「滚出」180 日期间才可再入境。
常见误解
- 「黄金签证可以在欧洲任何国家居住」: 只可以在发出居留的国家长期居住。
- 「塞浦路斯永居可以在申根区旅行」: 塞浦路斯不在申根区,其居留不等同申根国家居留。
- 「每次出境就重新计算」: 不会,按滚动 180 日计算。
要留意
欧盟正陆续推出新的出入境系统及电子旅行授权,出发前应留意最新生效安排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