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要求
加拿大永久居民须在每五年内于加拿大实际居住至少 730 日(两年)。这 730 日毋须连续。
计算方式
- 以最近五年计算
- 成为永久居民未满五年的,按成为永久居民以来的时间计算
- 部分情况(例如陪同加拿大公民配偶在海外)可按规定计算为在加拿大的日数
维持永居与申请入籍的分别
| 维持永居 | 申请入籍 | |
|---|---|---|
| 要求 | 五年内住满 730 日 | 五年内住满 1,095 日 |
| 其他条件 | — | 报税、语言及公民知识测试(18 至 54 岁) |
未达要求会怎样?
可能在续领永久居民卡或入境时被质疑身份,须按个别情况处理。
规划建议
- 记录每位家庭成员的出入境日期。
- 仍须在亚洲工作的家庭,可由部分成员先在加拿大居住。
- 如计划入籍,须以较高的 1,095 日要求规划。
- 定期核对累积日数,避免期末才发现不足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