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要求
加拿大永久居民須在每五年內於加拿大實際居住至少 730 日(兩年)。這 730 日毋須連續。
計算要點
- 以最近五年計算;成為永久居民未滿五年的,按成為永久居民以來的時間計算。
- 部分情況(例如陪同加拿大公民配偶在海外)可按規定計算為在加拿大的日數。
為何重要?
未能符合居住要求,可能在續領永久居民卡或入境時被質疑身份。
規劃建議
- 仍須在亞洲工作的家庭,可由部分成員先在加拿大居住,並記錄每位成員的出入境日期。
- 如計劃日後申請入籍,須留意入籍的居住要求更高。
加拿大永久居民須在每五年內實際在加拿大居住至少兩年(730 日),才能維持身份。本文說明計算方式及常見情況。
加拿大永久居民須在每五年內於加拿大實際居住至少 730 日(兩年)。這 730 日毋須連續。
未能符合居住要求,可能在續領永久居民卡或入境時被質疑身份。
卡過期不等於失去身份,身份取決於是否符合居住要求;但出入境時須持有效證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