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答: 新加坡就业准证(EP)持有人可按移民与关卡局(ICA)规则申请永久居民,属综合审核,并非自动批准。与 GIP 大额投资直接 PR 的路径不同。
常见考虑因素
- 在新加坡的居留与工作年期
- 薪资水平与稳定受雇
- 家庭成员、教育与社会联系
- 整体配额与政策取向
与 GIP
- 已有 EP、在新工作生活:评估 PR 申请节奏
- 无在新工作、但有大额投资与往绩:评估 GIP
以 ICA 最新公布为准。
撰文:环傲移民顾问团队 · 审阅:Oscar Yip 叶晋轩,创办人及董事总经理
持新加坡就业准证(EP)者可在符合条件后申请永久居民,审核综合家庭、薪资、居留年期等。本文说明与 GIP 的分别及申请前应准备的方向。
简答: 新加坡就业准证(EP)持有人可按移民与关卡局(ICA)规则申请永久居民,属综合审核,并非自动批准。与 GIP 大额投资直接 PR 的路径不同。
以 ICA 最新公布为准。
无单一法定最短年期,视整体条件与政策,常见为工作居住一段时间后。
不一定,属审核制。
路径不同:GIP 门槛是投资与往绩;EP 转 PR 看在新工作与综合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