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定居途徑
| 途徑 | 居住要求 |
|---|---|
| 連續居留一年 | 一年內出境不超過 30 日 |
| 連續居留兩年 | 每年在台居住至少 270 日 |
申請定居時,仍須符合原有居留條件,包括公司持續經營。
怎樣選?
- 可以長時間留在台灣:一年途徑最快取得定居及身分證。
- 仍需往返香港或其他地方工作:兩年途徑較有彈性。
定居之後
取得台灣戶籍及身分證後,仍可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。
規劃建議
從取得居留當天起記錄出入境日期,並預先規劃往返行程,避免因超出日數而重新計算。
以投資途徑取得台灣居留後,可選擇連續居留一年(出境不超過 30 日)或連續兩年(每年居住 270 日以上)申請定居。
| 途徑 | 居住要求 |
|---|---|
| 連續居留一年 | 一年內出境不超過 30 日 |
| 連續居留兩年 | 每年在台居住至少 270 日 |
申請定居時,仍須符合原有居留條件,包括公司持續經營。
取得台灣戶籍及身分證後,仍可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。
從取得居留當天起記錄出入境日期,並預先規劃往返行程,避免因超出日數而重新計算。
可以,但須符合所選途徑的居住日數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