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答: 投資移民及投資入籍幾乎都要求證明資金來源合法。審查一般看兩件事:資金如何累積(收入、業務、資產出售、贈與等),以及資金如何轉移到投資地。
各計劃的審查重點
| 計劃 | 審查重點 |
|---|---|
| 美國 EB-5 | 資金合法來源及完整匯款路徑,最為嚴格 |
| 香港 CIES | 淨資產於申請前六個月持續達標 |
| 加勒比海投資入籍 | 盡職審查中的資金及背景調查 |
| 葡萄牙黃金簽證 | 資金由海外匯入及來源證明 |
常用文件
| 資金來源 | 常用文件 |
|---|---|
| 薪金 | 稅單、糧單、在職證明 |
| 業務收入 | 公司財務報表、股息紀錄、報稅紀錄 |
| 資產出售 | 買賣合約、成交紀錄、原購入證明 |
| 贈與 | 贈與書、贈與人資金來源證明 |
| 貸款 | 貸款合約、抵押資產證明 |
準備步驟
- 畫出資金時間線: 由最初的收入或資產開始,逐步說明累積過程。
- 收集文件: 按時間線準備證明,缺失的紀錄及早補齊。
- 規劃匯款路徑: 避免不必要的中轉帳戶,每一步都要有紀錄。
- 統一資料: 姓名、日期及金額前後一致。
常見問題
- 現金或早年資產紀錄不全: 須以其他文件輔助說明。
- 資金經多個帳戶轉移: 每一步都要有紀錄,否則容易被要求補件。
- 贈與資金: 須同時證明贈與人的資金來源。
資金來源證明通常是準備時間最長的部分,建議在選定計劃前已開始整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