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答: EB-5 I-829 用於解除有條件綠卡,須證明投資已維持且創造(或維持)10 個全職就業。2026 年常見補件(RFE)來自就業報告不完整、工資紀錄對不上、或資本「有風險」狀態說明不足。在有條件綠卡到期前 90 天 可遞交;材料一次齊全,比事後補件更省時間。
I-829 最常因為什麼被補件?
USCIS 重點查兩塊:就業與資金。就業方面,全職定義、人數是否達 10、是否可歸因於該 EB-5 資本、時間點是否符合,都常觸發 RFE。資金方面,是否在規定維持期內保持有風險、項目還款後是否合法再投資、投資人是否取回資本過早,都可能被問。區域中心項目多依賴項目方提供的就業與財務包;直接投資則要自己的員工與稅務紀錄。詳情見美國 EB-5 投資移民。
遞交 I-829 前應準備什麼?
- 項目就業報告(直接/間接方法、模型假設若適用)
- 工資單、W-2/稅表、職位與全職工時說明
- 資本仍投入或符合維持/再投資規則的證明
- 有條件綠卡、I-526/I-526E 批准通知等身份文件
- 配偶與子女若一併解除條件,各自身份與關係證明
有條件卡到期前 90 天為法定遞交窗;逾期可能影響身分,應提前與律師及項目方對齊時間表。
如何降低 I-829 RFE 風險?
選項目時就問清過往 I-829 批准與補件情況;入職後保留與項目方的定期就業更新。不要假設「I-526E 過了 I-829 就一定過」——兩階段審查重點不同。直接投資者更須從第一名員工開始建立合規人事檔案。
I-829 補件高風險點
| 風險點 | 常見問題 |
|---|---|
| 就業人數 | 未滿 10、工時不足、時間不匹配 |
| 就業證據 | 缺工資、稅表、職位說明 |
| 資金維持 | 過早返還、再投資說明不足 |
| 時間 | 未在 90 天窗內遞交 |
環傲的建議
把 I-829 當成獨立專案,而不是 I-526E 的附件。有條件綠卡到手後 12–18 個月就應開始與項目方核對就業進度。收到 RFE 後嚴格按期限與問題清單回覆,勿只交部分材料。選擇就業計劃務實、願意配合 I-829 的項目,比只看行銷回報率更重要。
資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。本文為一般資料,並非法律意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