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營運要求
- 投資 NT$600 萬成立台灣公司
- 公司至少經營三年
- 每年聘請至少兩名全職台籍員工
主管機關會審視甚麼?
公司須實際營運,而非空殼公司。一般會審視營業收入、員工聘用及繳稅紀錄等。
投資款項可以取回嗎?
投資款用於公司營運。取得台灣身分證並符合經營三年等條件後,可按規定透過減資或結束公司取回。
建議
- 按本身背景規劃真正可行的業務。
- 預早安排會計、報稅及人事。
- 環傲的台北團隊可協助公司登記、銀行開戶、招聘及日常合規。
港澳居民以 NT$600 萬投資移民台灣,公司須實際經營至少三年,並每年聘請至少兩名全職台籍員工。本文說明營運要求及常見問題。
公司須實際營運,而非空殼公司。一般會審視營業收入、員工聘用及繳稅紀錄等。
投資款用於公司營運。取得台灣身分證並符合經營三年等條件後,可按規定透過減資或結束公司取回。
公司須實際營運,主管機關會審視營運情況;具體安排可與台北團隊商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