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種途徑
| 途徑 | 居住年期 |
|---|---|
| 高度人才 80 分或以上 | 一年 |
| 高度人才 70 分或以上 | 三年 |
| 一般途徑 | 須連續居住一定年期並符合其他條件 |
申請時一般會審視
- 在日本的居住及工作紀錄
- 收入及納稅紀錄
- 社會保險及年金供款
- 品格及守法紀錄
經營管理簽證持有人
可先了解是否同時符合高度人才經營管理類別的分數,如符合,可循較快途徑申請永住。
建議
由取得在留資格起,保存完整的收入、納稅及社會保險紀錄,日後申請永住時會更順利。
一般外國人須在日本連續居住一定年期才可申請永住;高度人才 80 分以上居留一年、70 分以上居留三年即可申請。
| 途徑 | 居住年期 |
|---|---|
| 高度人才 80 分或以上 | 一年 |
| 高度人才 70 分或以上 | 三年 |
| 一般途徑 | 須連續居住一定年期並符合其他條件 |
可先了解是否同時符合高度人才經營管理類別的分數,如符合,可循較快途徑申請永住。
由取得在留資格起,保存完整的收入、納稅及社會保險紀錄,日後申請永住時會更順利。
永住者毋須再按在留期間續簽,但須按規定更新在留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