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答: 高度專門職 1 號 靠積分(原則 ≥70)取得,有在留期限,須與指定機構/活動相符。高度專門職 2 號 是在以 1 號身分從事活動達一定期間等條件後,可申請的無期限在留資格,活動限制較寬、轉職彈性較大。想盡快穩定身分,多先取 1 號,再規劃 2 號或永住。
高度專門職 1 號和 2 號資格差在哪?
1 號:用官方積分表達到 70 分以上(研究、專門技術、經營管理三類之一),並有符合的聘用或活動。在留期限有限,期滿須更新,變更雇主或活動內容時原則要辦在留資格變更。
2 號:須已有 1 號實績(從事高度專門職活動達規定年數等),審批後在留無期限,可從事的活動範圍更廣,轉職限制相對寬鬆。詳情見日本高度人才簽證 HSP。
和永住有什麼關係?
積分 70 分路徑:持續維持並符合條件約 3 年 可主張較短永住年期;80 分約 1 年。這是永住特例,與「是否已轉 2 號」是不同制度。有人先衝 80 分走 1 年永住;有人先取 2 號無期限在留再申請永住。兩者可依職涯與家庭規劃選擇,不是互斥。
1 號與 2 號比較表
| 項目 | 高度專門職 1 號 | 高度專門職 2 號 |
|---|---|---|
| 取得方式 | 積分 ≥70 + 符合活動 | 1 號實績達規定後申請 |
| 在留期限 | 有期限,須更新 | 無期限 |
| 轉職 | 原則須變更許可 | 限制較寬 |
| 與永住 | 70 分約 3 年/80 分約 1 年特例 | 可另依一般或特例申請永住 |
| 適合 | 初取資格、衝積分 | 已穩定、要更大活動自由 |
環傲的建議
初申請者目標先拿到 1 號 並算清積分(日語、年收、學歷加分)。已在日工作、積分穩定者,可評估何時申請 2 號 或直接衝永住。轉職前務必重算積分與手續,避免資格空窗。台灣、香港申請人同樣適用積分表,文件須可驗證。
資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。本文為一般資料,並非法律意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