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答: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(CIES)的投資有兩種公司持有方式:2025 年 3 月起,可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香港私人公司持有,該公司須在申請前六個月一直符合條件;2026 年 3 月起,亦可透過由家族合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的**家族投資控權工具(FIHV)**持有,不設最少成立期。
兩種安排比較
| 2025 年 3 月起:全資私人公司 | 2026 年 3 月起:家族投資控權工具 | |
|---|---|---|
| 公司 | 在香港成立或登記,由申請人全資擁有 | 屬家族投資控權工具,或其下的家族特定目的實體 |
| 用途 | 只持有獲許投資資產 | 只用作獲許投資資產的交易 |
| 成立時間 | 申請前六個月一直符合條件 | 不設最少成立期 |
| 其他條件 | — | 由合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(家族資產淨值不少於 HKD 2.4 億);FIHV 在港最少兩名全職員工、每年在港營運開支最少 HKD 200 萬 |
兩者的共同要求
- 投資總額仍為 HKD 3,000 萬,其中 HKD 300 萬須投入 CIES 投資組合,詳見 CIES 獲許投資資產。
- 申請前六個月須一直擁有淨資產不少於 HKD 3,000 萬,詳見 CIES 2026 規則。
- 居留期間須持續維持投資,續簽時須提供證明。
2026 年安排的好處
已在香港設立單一家族辦公室的家庭,可把 CIES 投資放在家族投資控權工具之下,並可在居留期間把獲許金融資產轉入控股公司,配合香港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的稅務寬減制度。由於不設最少成立期,新成立的家族辦公室架構亦可即時使用。
選擇哪一種?
- 資產結構簡單: 以個人名義或全資私人公司持有已足夠。
- 已有或計劃設立單一家族辦公室: 可考慮 2026 年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安排。
環傲集團旗下的環傲資本可協助投資組合及家族辦公室架構規劃。資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,以投資推廣署最新公佈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