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答: 加拿大超級簽證(Super Visa)面向加拿大公民或永居的父母與祖父母,獲批後可在有效期內多次往返,單次停留最長可達較長時間(公開常見最長五年量級,以現行規則為準)。申請需子女/孫子女提供經濟能力證明,以及涵蓋在加期間的合格醫療保險。超級簽證是臨時居民路徑,不是永居,也不是父母祖父母擔保移民(PGP)本身。
核心條件
| 項目 | 說明 |
|---|---|
| 關係 | 父母或祖父母 |
| 在加子女 | 公民或永居,達收入門檻 |
| 保險 | 合格醫療保險,保額與期限達標 |
| 體檢 | 通常需要 |
| 結果 | 多次往返臨時居留,非 PR |
收入門檻參考低收入截止線(LICO)倍數,以 IRCC 現行表為準。
與父母擔保移民的分別
父母祖父母擔保(PGP)是永居路徑,受名額與抽籤/配額影響,審批時間長。超級簽證解決「先長期探親、多次往返」的需求,不能替代永居。兩者可依家庭策略銜接,但材料與期望應分開。
保險實務
保險必須滿足 IRCC 對保額、承保範圍與有效期的要求,很多旅行保險不符合。應在遞交前鎖定合格保單,並注意續保與入境時查驗。
環傲的建議
先確認在加子女收入是否達標,再購買保險與安排體檢。不要把超級簽證當成「變相永居」。每次入境仍可能被質疑訪問目的與羈絆,應準備回程與在加期間的合理安排說明。
家庭應預留翻譯公證與體檢時間,並在支付大額費用前確認退款條款。
入境時的盤問準備
即使持有超級簽證,邊境官員仍可能詢問訪問目的、停留長度與回程計劃。應準備子女地址、保險證明與合理行程,避免被認定有移民傾向而導致困擾。
資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。
本文為一般資料,並非法律/稅務意見。詳情見 IRCC 超級簽證說明。
停留上限與保險標準以官方最新文本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