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卡的居住要求
綠卡持有人須以美國為主要居所。長時間不在美國,可能被視為放棄永久居民身份。
回美證是甚麼?
回美證(Re-entry Permit)讓綠卡持有人在預計較長時間離開美國時,預先向移民局申請,以證明無意放棄永久居民身份。
甚麼情況適合申請?
- 須在海外處理業務或照顧家人一段較長時間。
- 子女已在美國升學,但家長仍須在亞洲工作。
申請要點
- 在離開美國前遞交申請,並按要求完成生物特徵登記。
- 回美證不代表可無限期在外;返回美國後仍須以美國為主要居所。
與入籍的關係
長時間離開美國,亦可能影響日後申請入籍時的連續居住計算,規劃行程時宜一併考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