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答: 聖基茨與格林納達均提供捐款等投資入籍途徑,護照通常可免簽申根,赴英國多需 ETA。格林納達因與美國 E-2 條約關聯,常被希望日後以條約投資者簽證赴美的申請人比較;但以投資入籍取得的國籍申請 E-2,美國方面要求在該國有實質居住年期,不能假設「拿護照即可辦 E-2」。若無 E-2 需求,應回歸全家總費用與盡職節奏比較。
概念對照
| 項目 | 聖基茨 | 格林納達 |
|---|---|---|
| 途徑 | 捐款等 | 捐款/房產等 |
| 申根 | 通常免簽 | 通常免簽 |
| 英國 | ETA 等 | ETA 等 |
| 美國 E-2 | 非主要賣點 | 條約國,但 CBI 有居住限制 |
| 決策權重 | 品牌、費用、處理 | 費用+是否真要 E-2 |
怎樣選?
無美國 E-2 計劃:用同一張表比較兩國官方費用、家庭加名與預計盡職時間。有 E-2 計劃:先取得美國律師對居住年期與舉證的意見,再決定是否承擔在格林納達居住的成本;否則 E-2 賣點無法落地。
環傲的建議
向兩國持牌單位索取書面費用表,按真實家庭人數精算。不要為「可能的 E-2」支付溢價,除非書面法律意見支持時間表。捐款不可退,付款與盡職進度綁定。
數字與條件以各國官方最新文本為準;政策可能調整,決策前應複核。
盡職調查風格
兩國均要求詳盡問卷與無犯罪記錄。有多重國籍或複雜公司架構者,應預留更長盡職時間,並確保各國披露一致。
正式決策前請以官方文本與合格專業意見為準。
家庭應預留文件認證與翻譯時間,並在付款前確認退款與風險條款。
房產選項的額外考量
若選房地產途徑而非捐款,需評估持有期、維護費與轉售。捐款路徑結構更簡單,但金額不可回收;家庭應按流動性偏好選擇。
資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。
本文為一般資料,並非法律/稅務意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