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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受養人簽證:配偶及 18 歲以下子女
環傲移民顧問團隊 · 發佈於 · 更新於
重點摘要
以人才計劃或 CIES 來港人士,可為配偶及 18 歲以下未婚受養子女申請受養人簽證。本文說明申請條件及受養人在港可做甚麼。
誰可以申請?
主申請人須符合
- 能為受養人提供合理生活水平及住所
- 主申請人本身持有效的逗留身份
受養人在港可以做甚麼?
- 子女可在香港升學
- 受養人的逗留期一般跟隨主申請人
- 受養人按其在港通常居住的年期,累積日後申請永居的資格
注意事項
- 子女年滿 18 歲後的安排,須按入境處規定處理。
- 主申請人續簽時,受養人一般同步續簽。
常見問題
受養人可以在香港工作嗎?
受養人的工作安排按入境處最新規定處理,請在申請時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