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何 21 歲是關鍵?
美國職業移民(包括 EB-5、EB-1A、EB-2 及 EB-3)只容許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以受養人身份一同取得綠卡。處理時間長,子女可能在等待期間超齡。
CSPA 如何幫助?
《兒童身份保護法》(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,CSPA)可在申請處理期間凍結子女的年齡,減少因處理時間而超齡的情況。不過,實際能否受保障須按:
- 申請遞交日期
- 移民局處理 I-526E 或 I-140 所需的時間
- 簽證排期何時輪到
逐一計算。
規劃建議
- 子女接近 21 歲時,越早遞交越好。
- 選擇排期較短的類別,例如 EB-5 的鄉郊 TEA 類別。
- 在遞交前由顧問計算個別時間表。
實際例子
有家庭在女兒 20 歲時開始申請 EB-5,同步處理各項文件,並運用 CSPA 年齡凍結,最終三名子女均以受養人身份獲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