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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兒童身份保護法》CSPA:子女快滿 21 歲還來得及嗎?

重點摘要

美國移民的受養子女須為 21 歲以下未婚。CSPA 可在申請處理期間凍結子女年齡,但須按個別時間表計算。本文說明原理及規劃要點。

為何 21 歲是關鍵?

美國職業移民(包括 EB-5、EB-1A、EB-2 及 EB-3)只容許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以受養人身份一同取得綠卡。處理時間長,子女可能在等待期間超齡。

CSPA 如何幫助?

《兒童身份保護法》(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,CSPA)可在申請處理期間凍結子女的年齡,減少因處理時間而超齡的情況。不過,實際能否受保障須按:

  • 申請遞交日期
  • 移民局處理 I-526E 或 I-140 所需的時間
  • 簽證排期何時輪到

逐一計算。

規劃建議

  1. 子女接近 21 歲時,越早遞交越好。
  2. 選擇排期較短的類別,例如 EB-5 的鄉郊 TEA 類別。
  3. 在遞交前由顧問計算個別時間表。

實際例子

有家庭在女兒 20 歲時開始申請 EB-5,同步處理各項文件,並運用 CSPA 年齡凍結,最終三名子女均以受養人身份獲批。

常見問題

子女結婚會影響嗎?

會。受養子女須保持未婚,結婚後一般不能再以受養人身份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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