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答: Motion to reopen/reconsider 向作出決定的同一機關請求,基於新事實或法律錯誤;上訴交給上級覆核。都有嚴格時限與格式,不適用於所有拒簽類型。
重開/再審動議:與上訴的分別
撰文:環傲移民顧問團隊 · 審閱:Oscar Yip 葉晉軒,創辦人及董事總經理
重點摘要
動議向原決定機關提出;上訴向上級機關提出。時限嚴格。
常見問題
動議期間身份怎樣?
視原決定是否已終局及是否有延期。
可以同時上訴和動議嗎?
有時可,策略由律師定。
一定請律師嗎?
強烈建議,格式與理由要求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