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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族辦公室結構與移民資金
環傲移民顧問團隊 · 發佈於
撰文:環傲移民顧問團隊 · 審閱:Oscar Yip 葉晉軒,創辦人及董事總經理
重點摘要
家族辦公室出資須穿透到申請人受益與決策權。
簡答: 家族辦公室代為支付或投資時,仍須證明資金來自申請人可解釋的財富,且結構符合計劃對「投資人」的定義。文件比個人帳戶更複雜。
常見問題
家族辦公室當主申請人?
多數計劃要求自然人。
多成員共用資金?
每人來源與份額要清晰。
受監管的 FO 更有利?
合規實體有助,但仍要穿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