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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益擁有人披露與移民盡職審查

撰文:環傲移民顧問團隊 · 審閱:Fergus Wu 胡子彥,聯合創辦人及首席移民顧問

重點摘要

公司與物業背後的自然人須可識別。代持與隱名結構會被追問。

簡答: 盡職審查要求看清實益擁有人(UBO)。代持、多层離岸與隱名股東會延長審查。申請前應能畫出清晰的擁有權圖。

常見問題

一定要披露到自然人嗎?

是,最終自然人。

上市公司持股?

達披露門檻的須說明。

代持朋友名下?

高風險,應還原真實擁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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