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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解讀 · 美國 EB-5 投資移民

非移民豁免 212(d)(3) 概念

撰文:環傲移民顧問團隊 · 審閱:Oscar Yip 葉晉軒,創辦人及董事總經理

重點摘要

臨時簽證申請人因特定不准入境事由可申請此豁免。

簡答: 212(d)(3) 允許某些非移民在存在不准入境事由時仍申請臨時入境。考量因素包括風險、嚴重性與美國利益。由領事與相關部門審核。

常見問題

和移民豁免一樣嗎?

不同條款與標準。

一次批准長期有效?

通常針對該次簽證/行程。

保證過嗎?

不保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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