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核資產法定資格
按官方要求檢核房地產、基金或投資項目之法定資格與移居國認可資質,並如實揭示客觀市場風險;投資決策由委託人自行審慎評估。
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(CIES)讓擁有淨資產的投資者以投資方式赴港居住。申請人須投資合共 HKD 3,000 萬,其中 HKD 2,700 萬投資於許可投資資產,另 HKD 300 萬投資於由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CIES 投資組合。
不確定這個計劃是否最適合?
*本評估僅供初步法規資訊比對,具體申辦可行性悉以顧問實質審核文件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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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參考指標:金額為移居國官方公布之法定最低門檻;期間及時程為官方公告或參考數據,實際依移居國主管機關個案背景調查與審查進度為準。官方規費及第三方費用另計。
CIES 申請人須證明在申請前六個月持續擁有淨資產不少於 HKD 3,000 萬,並投資合共 HKD 3,000 萬:HKD 2,700 萬於許可投資資產(包括股票、債券、基金及房地產等),HKD 300 萬於 CIES 投資組合。自 2025 年 9 月起,房地產合共最多計入 HKD 1,500 萬,其中住宅最多計入 HKD 1,000 萬,且須為成交價 HKD 3,000 萬或以上的單一住宅房地產(適用於 2025 年 9 月 17 日或之後完成交易的房地產;較早前完成交易的房地產按原有規定計算)。
按官方要求檢核房地產、基金或投資項目之法定資格與移居國認可資質,並如實揭示客觀市場風險;投資決策由委託人自行審慎評估。
依移居國移民法規檢核符合資格房地產之申請要件,並依法引介當地合格持牌機構協助交易。
所有服務費及第三方費用在簽約前以書面列明,不設隱藏收費,並清楚說明退款安排。
環傲移民可提供移居國稅務法規、教育體系及居住環境等通識資訊,並依需要引介合格專業機構獨立承辦。
符合上述基本要件係取得向移居國提出申請之資格,案件最終准駁仍受移居國移民官實質心證與名額配額之限制。
申請人一般須符合以下條件:
依雙方簽署之書面委任契約規範:非因申請人個人因素致未獲移居國核准者,依約退還約定之代辦服務費;或得依個案意願重新評估並協議轉辦其他適用專案。
移居國主管機關審理期間,如需補交佐證文件、回覆官方補件要求或依規定重新遞交者,本機構不額外加收代辦服務費。
案件由具備合法從業資格之專業人員進行文件檢核與申辦輔導;本機構代辦服務費用於契約簽訂時載明約定,服務範圍內不另增收代辦費用。
本機構收取之代辦服務費,其金額、服務範圍、付款階段及退費標準,均於簽約前以書面委任契約(定型化契約)明確載明,並依契約約定辦理。
以下費用由移居國政府或第三方機構收取,屬無論申請最終是否獲准均不予退還之法定沈沒成本:
專案法定投資額、政府捐款或安家資金屬移居國法定申請要件,由申請人依官方規定自行投入或繳納,並非本機構收費;投資款項之風險詳見下方風險揭露。
內容包括計劃概覽、投資方式、家庭成員及官方費用、法定基本要件及申請流程、身分路徑、常見問題,以及專案風險揭露與法定告知。留下電子郵件即可下載,手冊亦會寄到您的信箱。
如未見到郵件,請查看垃圾郵件。手冊內容僅供法規通識參考,具體申辦可行性悉以顧問實質審核文件為準。
*各階段時程為官方公告或過往參考時程,實際以移居國主管機關個案審理為準。
各階段時間僅供一般參考;實際審理期程悉依移居國主管機關個案審查進度為準。
以投資者身分取得居留,無須在港工作;配偶及 18 歲以下子女可作受養人。
居留期間要求續簽時須證明持續持有許可投資(市值下跌無須補足);7 年內須以香港為「通常居住」地,入境處沒有規定每年住滿指定日數,但申請永居時須解釋連續離港超過 6 個月的原因
可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,享有居留權,無須再續簽證。如未符合永居的居住要求,連續七年符合計劃規定後亦可申請無條件停留。香港沒有獨立國籍,中國籍永久居民可申領特區護照;非中國籍人士須先申請加入中國籍,審核嚴格。
維持永久身分要求中國籍永久居民不受居住限制;非中國籍永久居民如連續 36 個月不在香港,會失去居留權,改為享有「入境權」(仍可在港居住及工作,無須簽證)
以上為一般資料,實際要求以各國最新規定為準,並可能因個人情況而異。
| 計劃 | 投資 | 取得身分 | 官方公告參考審理期 | 適合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香港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 TTPS | 無需投資、無須工作邀請 | 居留(七年後可申請永居) | 一般約 4 週 | 年薪 HKD 250 萬以上,或符合資格大學畢業 |
| 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QMAS | 無需投資、無須工作邀請 | 居留(七年後可申請永居) | 依甄選結果而定,官方未公布 | 履歷全面、不符合高才通的專業人士 |
| 香港專才(一般就業政策 GEP /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ASMTP) | 無需投資,需香港雇主聘用 | 居留(工作簽證) | 一般數週 | 已獲香港雇主聘用的專業人士 |
| 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CIES目前計劃 | HKD 30,000,000 | 居留(七年後可申請永居) | 取決於淨資產及投資審核 | 高淨值人士及家族 |
官方公告參考審理期僅供一般參考;實際審理期程悉依移居國主管機關個案審查進度為準。
可以。台灣居民屬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符合資格申請人。
可以。自 2025 年 9 月起,房地產合共最多計入 HKD 1,500 萬;其中住宅房地產最多計入 HKD 1,000 萬,並須為成交價 HKD 3,000 萬或以上的單一房地產(適用於 2025 年 9 月 17 日或之後完成交易的房地產;較早前完成交易的房地產按原有規定計算)。
可以。自 2025 年 3 月起(現行條件於 2026 年 3 月 1 日更新),申請人可透過全資擁有、由符合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的香港私人公司持有許可投資資產。
CIES 主要要求維持投資,居港年限影響日後申請永久居民的資格。
以受認可身分在香港通常連續居住滿七年,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,可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。如未符合居住要求,連續七年符合計劃規定後亦可申請無條件停留。
環傲移民可提供移居國稅務居民法規、教育體系及居住環境等通識資訊,並依需要引介移居國合格執業之會計師、律師或持牌機構獨立承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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