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條件
| 條件 | 要求 |
|---|---|
| 永久居民年期 | 滿五年 |
| 實際居住 | 五年內至少 30 個月 |
| 連續居住 | 不可長時間中斷 |
| 其他 | 品行良好、英語及公民知識要求 |
EB-5 投資者的計算
EB-5 投資者先取得兩年有條件綠卡,其後以 I-829 轉為十年永久綠卡。兩年有條件期間計算在入籍所需的五年之內。
申請流程
- 符合年期及居住要求後遞交入籍申請
- 生物特徵採集
- 面試,包括英語及公民知識測試
- 出席入籍宣誓儀式
常見問題
- 經常出入境:長時間離開可能影響連續居住的計算。
- 子女:父母入籍後,未成年子女一般可按規定取得美國公民身份。
- 稅務:入籍後仍須按美國規定申報全球收入。
規劃建議
如部分家庭成員仍在亞洲工作,應預先計算每人在美國的日數,並在需要時申請回美證,避免影響入籍時間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