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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解讀 · 港澳居民台灣投資移民

港人移居台灣:定居的一年及兩年途徑

撰文:環傲移民顧問團隊 · 審閱:Fergus Wu 胡子彥,聯合創辦人及首席移民顧問

重點摘要

以投資途徑取得台灣居留後,可選擇連續居留一年(出境不超過 30 日)或連續兩年(每年居住 270 日以上)申請定居。本文比較兩個途徑,並說明定居前後要注意的事。

兩個定居途徑

途徑 居住要求 適合
連續居留一年 一年內出境不超過 30 日 可以長時間留在台灣的家庭
連續居留兩年 每年在台居住至少 270 日 仍需往返香港或其他地方工作

申請定居時,仍須符合原有居留條件,包括公司持續經營。

居留期間要維持的條件

  • 公司持續實際營運
  • 每年聘請至少兩名全職台籍員工
  • 公司須經營至少三年

定居之後

  • 取得台灣戶籍及身分證
  • 仍可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
  • 可加入全民健康保險,子女可入讀本地學校

常見錯誤

  1. 沒有記錄出入境日期,到申請時才發現超出日數。
  2. 年中轉換途徑,令計算重新開始。
  3. 公司營運中斷,影響居留條件。

規劃建議

從取得居留當天起記錄出入境日期,並預先規劃往返行程。如工作需要經常往返,一開始就按兩年途徑規劃會較穩妥。

常見問題

居留期間可以離開台灣嗎?

可以,但須符合所選途徑的居住日數要求。

定居後要放棄香港身份嗎?

不需要,可以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。

持外國護照可以申請嗎?

持外國護照者須以外國人身份另行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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