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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無犯罪證明:多國居住怎樣準備?
環傲移民顧問團隊 · 發佈於
撰文:環傲移民顧問團隊 · 審閱:Fergus Wu 胡子彥,聯合創辦人及首席移民顧問
重點摘要
投資移民與入籍幾乎都要求無犯罪證明,通常需涵蓋一定年期內居住超過指定月數的國家。本文說明準備順序、翻譯公證及有效期問題。
簡答: 無犯罪證明一般要覆蓋申請前若干年內曾長住的國家/地區。應早列居住史、查各國申請方式與出證時間,並預留翻譯、公證或海牙認證。
準備步驟
- 列出近 5–10 年居住地(視計劃要求)
- 確認各地警方/法院出證渠道
- 注意有效期,避免太早辦理過期
- 與護照姓名拼寫完全一致
要留意
曾用其他姓名或居留證號,可能須一併提供。處理慢的國家應最先啟動。
常見問題
只提供現居地無犯罪可以嗎?
通常不夠,須按計劃覆蓋曾長住的國家。
無犯罪有有效期嗎?
多數有,應配合遞交時間辦理。
一定要海牙認證嗎?
視接收國要求,可能需要公證或 Apostille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