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規要求(2025 年 10 月 16 日起)
| 項目 | 要求 |
|---|---|
| 資本金 | JPY 3,000 萬 |
| 員工 | 至少一名全職員工 |
| 經驗或學歷 | 三年經營管理經驗,或碩士或以上學歷 |
| 日語 | 申請人或全職員工具備相等於日語能力試 N2(B2)的日語能力 |
| 商業計劃 | 須由合資格專業人士確認 |
符合日語要求的兩個方法
| 方法 | 說明 |
|---|---|
| 申請人本身具備 | 持 N2 或同等能力證明 |
| 聘請全職員工 | 聘請具 N2 程度的員工,例如日本國民或合資格居民 |
過渡期
現時持經營管理簽證者設有三年過渡期,須於 2028 年 10 月前符合新規。
另一選擇:高度人才經營管理類別
如同時符合高度人才(經營管理類別)的分數要求,可考慮以高度人才申請,享有較快的永住途徑。
規劃建議
- 評估本身日語能力,考慮是否應考。
- 如由員工符合要求,預先規劃聘請。
- 同時計算高度人才分數,比較兩個途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