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麼是同步遞交?
一般情況下,EB-5 投資者先遞交 I-526E,獲批後才申請綠卡。如申請人已合法身在美國,而優先日期已到,可同時遞交 I-526E 及 I-485 調整身份申請。
一般與同步遞交比較
| 一般途徑 | 同步遞交 | |
|---|---|---|
| 地點 | 可在海外 | 須合法身在美國 |
| 遞交次序 | I-526E 獲批後才申請綠卡 | I-526E 與 I-485 同時遞交 |
| 等候期間 | 視乎原有簽證 | 可申請工作及旅行許可 |
好處
- 毋須返回原居地辦理移民簽證
- 等候期間可申請工作許可及旅行許可
- 整體時間表較佳,對子女接近 21 歲的家庭尤其重要
適合誰?
- 持學生或工作簽證身在美國的人士
- 子女已在美國讀書的家庭
- 台灣出生、優先日期一般已到的申請人
注意事項
- 須確認現有身份合法有效。
- 須留意每月簽證公告,確認優先日期已到。
- 資金來源文件須在遞交前準備齊全。
實際例子
有客戶用四個月準備資金來源後,同時遞交 I-526E 及 I-485,16 個月取得有條件綠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