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何 21 歲是關鍵?
美國職業移民(包括 EB-5、EB-1A、EB-2 及 EB-3)只容許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以受養人身份一同取得綠卡。處理時間長,子女可能在等待期間超齡。
CSPA 如何幫助?
《兒童身份保護法》(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,CSPA)可在申請處理期間凍結子女的年齡,減少因處理時間而超齡的情況。
影響能否受保障的因素
| 因素 | 影響 |
|---|---|
| 申請遞交日期 | 越早遞交越有利 |
| 移民局處理 I-526E 或 I-140 的時間 | 可在計算中扣除 |
| 簽證排期何時輪到 | 排期越長,風險越高 |
| 子女婚姻狀況 | 須保持未婚 |
規劃建議
- 子女接近 21 歲時,越早遞交越好。
- 選擇排期較短的類別,例如 EB-5 的鄉郊 TEA 類別。
- 在遞交前由顧問計算個別時間表。
- 同步準備所有文件,避免補件拖延。
實際例子
有家庭在女兒 20 歲時開始申請 EB-5,同步處理各項文件,並運用 CSPA 年齡凍結,最終三名子女均以受養人身份獲批。
如果子女已超齡?
超齡子女須另行申請,例如以本身條件申請其他類別,宜及早評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