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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S 稅務居民自我聲明常見錯誤:銀行開戶要注意甚麼?

撰文:環傲移民顧問團隊 · 審閱:Oscar Yip 葉晉軒,創辦人及董事總經理

重點摘要

CRS 要求銀行收集稅務居民自我聲明。錯填居住地、漏報稅號、以護照取代稅務居民身份,都可能引發跟進。本文整理開戶時應避免的錯誤。

簡答: CRS 看稅務居民身份,不是護照。自我聲明應與實際居住、稅號一致;取得第二護照或居留本身通常不改變稅務居民地。

常見錯誤

錯誤 說明
用國籍填稅務居民 應按稅法上的居民身份
漏報稅務編號 有 TIN 應如實填寫
多地居住未披露 可能被視為兩地居民
以為第二護照可「轉換」申報地 一般無效

建議

開戶前先釐清自己的稅務居民地;移居前後由稅務顧問審視聲明。

常見問題

第二護照要寫在 CRS 聲明上嗎?

聲明核心是稅務居民身份;國籍欄位按表格要求填寫,勿用護照替代稅務居民。

填錯會怎樣?

銀行可能要求更正或加強盡職審查。

居留簽證等於稅務居民嗎?

不一定,須符合當地稅法的居住日數與聯繫測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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