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議的作用
加拿大省提名企業家類別一般採用「先工作許可、後提名」模式。獲批後須簽署業務表現協議,列明: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投資 | 投資金額及時間 |
| 營運 | 業務性質及營運地點 |
| 聘請 | 如適用,聘請員工的承諾 |
| 管理 | 申請人在日常管理中的角色 |
經營期間的要求
- 按時完成投資並開業
- 定期提交進度報告
- 保存完整的財務及營運紀錄
- 申請人親自參與日常管理
最終報告
達到協議要求後,遞交最終報告證明已履行協議。經省政府核實後發出省提名,再向聯邦政府申請永久居民。
設定目標的建議
- 目標要實際:簽署前審慎評估市場、營運成本及聘請難度。
- 預留緩衝:避免目標剛好在能力極限。
- 配合時間表:投資及聘請的時間要可行。
各省比較
| 省份 | 經營期 |
|---|---|
| 卑詩省 | 由登記至永居一般約四年 |
| 阿爾伯塔 FGES | 以兩年工作許可經營至少 12 個月 |
